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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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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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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007251—3  法定代表人:王德伟  生产地址:北碚区澄江镇桐林村1号  生产经营内容:仪器仪表  产品及规模:1、仪表游丝年产量5500万只;2、电源装置年产量3000台套  联系电话:86020078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生产生活废水。废水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

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概要描述】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007251—3  法定代表人:王德伟  生产地址:北碚区澄江镇桐林村1号  生产经营内容:仪器仪表  产品及规模:1、仪表游丝年产量5500万只;2、电源装置年产量3000台套  联系电话:86020078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生产生活废水。废水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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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一、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007251—3
  法定代表人:王德伟
  生产地址:北碚区澄江镇桐林村1号
  生产经营内容:仪器仪表
  产品及规模:1、仪表游丝 年产量5500万只;2、电源装置 年产量3000台套
  联系电话:86020078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生产生活废水。废水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石油类、PH值、动植物油;排放方式:间断不稳定式,废水总排口一个;废水排放浓度:氨氮---15毫克/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63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100毫克/升  悬浮物---5.29毫克/升   石油类---0.357毫克/升  PH值---7.24毫克/升  动植物油---0.437毫克/升;排放标准:氨氮---15毫克/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100毫克/升  悬浮物---70毫克/升  石油类---5毫克/升  PH值---9毫克/升  动植物油---10毫克/升。
  三、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建设有一座生化池,生产生活废水经格栅、隔油池、三格式化粪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出水回流、沉淀池、综合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行正常。
  四、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及其环保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是2003.年9月以前建厂的老企业,不要求进行环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号:  渝(碚)环排证(2015)0049号
  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涉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措施,维护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德伟(总经理)。
  副组长:吴永胜(副总经理)、龚  容(总务科长)。
  成  员:左云洪(副总经理)、李进华(副总经理)、殷  瑛(副书记)、左小平(行政总监)、蒲肖莲(车间主任)、王跃刚(设备部长)、李西荣(安技主管)、陈  勇(综合部助理)、唐庆玲(物资部助理)。
  2.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部)。
  主  任(指挥长):吴永胜。
  副主任(副指挥长):李西荣、龚  容。
  成  员:李进华、蒲肖莲、周  军、王跃刚、何智勇、龚邦成。
  下设应急救援组、安全疏散引导组、治安警戒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现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
  应急救援组:组长:周  军。副组长:陈勇。     
  组员:公司应急分队和义消队组成。(名单附后)
  安全疏散引导组:组长:殷  瑛。副组长:蔡  欧。
  组员:蒲肖莲、陈  勇、谢   敏、何  力。
  治安警戒组:组长:王跃刚。副组长:何智勇。
  组员:姚  勇、、龚邦成。
  后勤保障组:唐庆玲。副组长:黄  毅。
  组员:林  华、何  联、张会宾、付建春。
  通讯联络组:组长:文静。副组长:韩行美。
  组员:邓禄绞、文胜兵
  2.3工作任务和职责
  (1)应急救援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救援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负责现场灭火、现场搜救、抢救伤员。事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安全疏散引导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3)治安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援的物资准备和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
  负责通讯联络,及时准确下达指挥部指令。负责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环境突发事件(事故)情况。临时集中车辆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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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定期进行调查监测,针对污染物的特点及潜在事故源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3.2预警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部门、车间应向指挥部和有关领导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当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立即向指挥长和领导预警;当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指挥部立即启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总经理和上级报告;当超过较重(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指挥部立即启动和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向本地环保部门报告。
  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系方式:内:86020089、外: 119  24小时有效报警:内部电话、手机、门卫室紧急报警器。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通讯组值班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对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事件(事故)迅速摸清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按分类评估,发出分类警报,召集指挥部成员开展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向各专业行动组下达命令。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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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2小时内向上级和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4应急终止
  4.4.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4.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部门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4.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 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公司要配置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的各种花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5.2 装备保障
  公司对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专门的装备,保证救援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5.3 通信保障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5.4 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业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业队伍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保证。
  5.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5.6.1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6.2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专门人才。
  5.6.3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 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和善后处理工作。
  7 奖惩
  7.1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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